3岁女孩不幸离世距确诊仅3小时 保险理赔争议引发关注

近年来,随着大众保险意识的提升,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为自己和家人购买保险,尤其是重疾险。上海一位母亲在孩子满月后为其投保了50万元保额的重疾险,年保费4632元。不幸的是,孩子3岁时因暴发性心肌炎离世,保险公司却拒绝理赔,只愿退还3年保费1.38万元,理由是“不符合严重心肌炎”理赔条款。这一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。

几年前,张女士为女儿汤圆购买了一款重疾险。今年2月,3岁的孩子因流感诱发暴发性心肌炎,从确诊到去世仅3小时。张女士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,但遭到拒绝。保险公司表示,依据条款中对严重心肌炎的定义,需满足三项条件:心功能衰竭程度达到纽约心脏病学会的心功能分级标准之心功能Ⅳ级,或左室射血分数低于30%;持续不间断180天以上;以及永久不可逆性的体力活动能力受限,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。对于身故案例,赔偿标准是“未满18岁身故,赔付已交保费或现金价值较大者”。法律条款中提到的限额目前为“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20万元,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50万元”。因此,保险公司称只能退还3年保费1.38万。

张女士不满该理赔决定,选择向律师求助。经历律师介入,最终保险公司同意赔付,并承诺同类案件也将按差不多方式赔付。负责此案的律师黄丹认为,在这个案件中,孩子因暴发性心肌炎身故,保险公司直接做出“重疾拒赔”决定是不太合理的。严重心肌炎这几个字并不是一个独立疾病的名称,按照普通人的理解,人都已经不在了,怎么能说它不严重?另外,条款里所谓约定了180天,其本意是排除那些孩子患暴发性心肌炎经历治疗后缓解的情况,但这个案件显然不是一个更轻的后果,而是一个更严重的后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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