媒体评招牌争议:部门决策应远离任性 权力越界需警惕

红底变灰底,蜜雪冰城一夜之间变成了黑白老照片。这不是商家的行为艺术,而是一纸未落地的行政命令。从3月中旬开始,河北省三河市多家商户突然接到城管口头通知:门头招牌禁用红、黑、蓝三色,而且更换招牌的费用需要自行承担。

商户招牌不仅是品牌的象征,也是品牌资产的重点载体。对于像蜜雪冰城这样的品牌,其红色标识早已深深烙印在消费者心中,成为极具价值的商业符号,承载着企业多年积累的商誉和消费者的信任与认知。对商家而言,招牌是吸引顾客、开展经营活动的关键元素,蕴含巨大的商业价值。

三河市城管部门的做法令人费解。首先,整个事件中,城管仅凭口头指令行事,从未出示任何正式文件。依据《行政许可法》,行政机关作出重大行政决定时,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详细说明理由。然而,在此次事件中,商户们在没有书面依据的情况下就被要求整改招牌,行政程序严重失范。

其次,该行为缺乏法律依据。虽然地方政府有权对户外广告设置进行规范,但这种规范应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进行。三河市城管部门禁止使用特定三色的做法,在现有法律法规中找不到明确支撑,属于权力越界。

此外,未提供任何补偿方案。依据《行政强制法》规定,因公共利益需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,给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,应当予以补偿。但在此次事件中,商户们不仅要自行承担高昂的更换费用,还面临品牌辨识度降低和生意受损的问题,却得不到任何补偿,这无疑侵犯了商户的合法权益。

城市规划也不应成为“万能借口”。城管部门以“城市规划要求”为由推行禁令,却始终未公开规划文本或举行听证记录。城市规划本应科学、严谨且公开透明,需充分考虑城市的整体发展、居民的生活需求以及商家的经营权益。三河市的做法让公众质疑:这样的规划究竟是为谁而做?是否真正考虑了城市的长远发展和商业生态的多样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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